神師的話 - 2009年7月

  各位基督內的兄弟姊姊們;願基督的平安和喜樂常與你們同在,亞肋路亞。

  有一次一個青年人向他的母親開出了一張單子要錢:洗汽車十元、洗碗碟十元、掃地五元、買麵包五元…等等,母親看完了孩子的單子後,也给孩子開了一張單子:懷你的胎免費、生了你免費、照顧了你免費、養大了你免費、供你讀書免费、開車載你去學校以及接你回家免費,總而言之,衣食住行一切的一切全部免費。這個年青人看了之後,好像從夢中醒了過來,默不作聲,再也不敢向父母收取服務費了。

  假如在家裏做些服務工作,就覺得很了不起,好像是父母欠他甚麼似的,你說這樣的態度對嗎?難道一切家務都要父母親自己來承擔嗎?其實,家庭裡的每一位成員對家務事都有分擔或完成的責任。父母是人一生中的第一大恩人,他們無條件地付出和無條件地愛了兒女,兒女理應以愛還愛地來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才是。公義仁愛的天主,在十誡中的第四誡,就命令兒女們要孝敬父母 。父母無條件地愛了兒女,猶如天父無條件地愛了世人是一樣的道理,所以他們有資格接受兒女們的孝敬。孝敬父母,令父母歡心,是兒女的本分,是應該的。對父母的生、養、教育之恩,天父教導兒女們要盡早地報答他們。

  家家有做不完的家務,家務是每個家庭成員都有責任去分擔和完成的,這是天經地義的事。可惜,這些做不完的家務,通常被人認為只是父母的專利或專職;當然,孩子幼小的時候,父母負責全部的家務和責任是理所當然的事。不過在人成長的過程中,幫忙做家務算不得是甚麼功勞,而是子女們應該做的事,而且不該期望有甚麼酬勞才對。如果有獎賞的話,這也是父母愛我們,透過禮物給我們一點鼓勵而已。

  我們應該感謝天主,因為在我們的團體中也有為數不少的人善盡基督徒的本分,為團體出錢、出力、出時間、提出寶貴的意見,時常默默地為教會提供了許多的服務。這些人的美表給了我個人很大的鼓勵和支持,這些人的善表值得我和我們大家效法,他們是我們團體的恩人和棟樑。我特別懇求公義仁愛的天主降福他們和他們的家人,賞賜他們百倍的賞報,也懇求天主使這種服務精神能在我們的團體中發揚光大並普遍化。

  天主無條件地愛護照顧和救贖了我們,我們若能為愛祂的緣故而為衪的教會服務是多麽榮耀的事,這是善用同時也是報答天主恩賜的大好機會。聖經提示我們 : 凡是不追求世人的讚賞而只取悦天父,令祂開心的人,天父在暗中看見他/她為祂在暗中所做的事,必要報答他/她 (瑪: 6:1-6) 。 所謂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是也。

  最後我們恭喜2009年度新一屆的牧民議會成立並為其祝禱,願他們和其所有合作者,為主和為祂的教會服務愉快,並願天主在他們的服務中得到光榮和讚美。恭祝大家常年期快樂。主內彼此祈禱,彼此共勉。主佑大家!

  末鐸 蔡子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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